文件基本信息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发文字号为国办发〔2015〕70号,成文日期为2015年09月08日。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写道:建立分级诊疗制度,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、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,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、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,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、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。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写道:到2020年,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,保障机制逐步健全,布局合理、规模适当、层级优化、职责明晰、功能完善、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,基层首诊、双向转诊、急慢分治、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,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。
四项内容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关于基层首诊写道:坚持群众自愿、政策引导,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、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,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,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。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关于双向转诊写道:坚持科学就医、方便群众、提高效率,完善双向转诊程序,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,重点畅通慢性期、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,逐步实现不同级别、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。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关于急慢分治写道: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,完善治疗—康复—长期护理服务链,为患者提供科学、适宜、连续性的诊疗服务。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写道: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。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关于上下联动写道:引导不同级别、不同类别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、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,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,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。
各级医院的功能定位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写道: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。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写道: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、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。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写道: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、多发病诊疗,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。
常见问题
什么是基层首诊?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关于基层首诊写道:坚持群众自愿、政策引导,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、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,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,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。
急危重症患者要先去基层医疗机构吗?
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写道:急危重症患者可以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。
资料来源
核对日期:2026年10月26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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